专题报道

职工在省直中心缴存期间在异地购房并向购房地中心申请异地公积金

文章分类:专题报道 发布时间:2023-03-28 14:34:30

如果在省直中心账户封存满6个月,有异地贷款标识,职工在该套房购房地贷款的住房公积金中心正常汇缴公积金满6个月后,可申请办理转移。

若需办理解除省直中心异地贷款限制,提供以下资料办理:

打印在现汇缴地近6个月的汇缴证明;

打印公积金贷款证明;

出具情况说明(描述具体情况)。

客户可前往省直中心柜台或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平台解除异地贷款标识,解除标识后申请转移。

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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