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报道

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资料?

文章分类:专题报道 发布时间:2021-12-14 09:23:43

答: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省直中心官方网站下载或营业部领取。

2.夫妻双方身份证明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台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3.夫妻双方户口簿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户籍章复印清晰。

4.借款人婚姻情况证明复印件:未婚的不需提供,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

5.夫妻双方房产情况证明原件:借款人及配偶出具长沙市、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县级以上不动产管理部门的房产情况证明。

6.抵押房产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权证正反面复印,须含户型图复印件。

7.借款人本人还贷卡复印件:还贷卡须为一类借记卡(光大、交通与建设银行任选一家)。

8.《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二手房买卖协议)、原贷款银行借款合同复印件:需整本复印,二手房买卖协议需明确住房按揭贷款性质,且房屋计税价格不小于住房按揭贷款金额。

9.契税完税凭证复印件:所购房屋为二手房的提供。

10.原贷款银行还贷卡复印件:阶段性担保与代办服务方式提供。

11.原贷款银行近一年还款流水和剩余本金清单原件:加盖银行业务章,还款流水应当体现本金和利息。

12.借款人或配偶在其他中心缴存公积金的资料原件: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近一年缴存流水、基本情况表,省内缴存职工需进行账户冻结并显示冻结信息(以上证明须加盖公积金中心业务章)。

13.住房贷款合同及购房地的房产情况证明原件:借款人或配偶个人征信报告内有住房贷款记录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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