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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分类:行业资讯 发布时间:2022-11-15 09:4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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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关注“湘直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点击“公共服务”预约取号,选择网点友谊路智慧信贷大厅,选择贷款受理/进件业务即可。可提前15天进行预约,每天上午8:30放号,每人限预约1个号码。
注:借款人申请预约进件后,由配偶或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携带借款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在预约时间内前往柜台现场签到取号办理业务。
答:
有线上和线下两种渠道。线上办理:一是下载手机公积金APP办理,二是利用支付宝平台或微信搜索“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办理。线下办理:到中心各营业部、归集银行柜台办理。
答:
《湖南省直单位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湘管发〔2021〕24号)第十条规定:每一套房屋产权所有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上次提取日至本次提取日已还贷本息额,最多不超过近24个月的还贷额,且剔除在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因偿还本套房屋住房贷款已提取或对冲还贷的金额,提取金额至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的百元位。
办理月对冲业务可在柜台和线上申请办理。
柜台办理:借款人可持身份证原件前往中心各营业部申请办理月对冲业务,若增加配偶或由配偶代办的,还需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和结婚证(或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簿)原件,删除配偶对冲的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调解书,并要求双方到场办理。
线上办理:通过省直公积金个人网上服务大厅、“湘直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手机公积金APP线上渠道申请办理。
答:
不可以,长租房核减一套的规定仅用于核减后再次购买自住住房时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湖南省直单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借款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上浮10%。